上海李女士看好了一款羽绒服劵后价格是97928元可她没舍得买想等双11大促时再买

都是套路!上海李女士看好了一款羽绒服,劵后价格是979.28元,可她没舍得买,想等双11大促时再买。可谁知,好不容易等到大促,价格却突然上涨为1349元,折后价更是让她哭笑不得。

李女士早就看好了这款羽绒服,可9月份反季节看的时候,入手价依然是近千元。她觉得太贵了,再等两个月吧。

双11预售一开始,她就赶紧到购物车查看价格,这一看不要紧,顿时就被气得哭笑不得,价格竟然涨到了1349,折后价是979。

也就是说,这两个月她等了个寂寞,店铺吆喝了半天,只优惠了0.28元。李女士觉得店铺一点儿诚意也没有,满满都是套路。

她联系了品牌客服,客服说店铺有权调整价格或搞活动,只要在吊牌价格限定之内即可。

后来,她又将此事投诉到了平台,平台客服回复会对商家进行相关的核查处理,若商家有相关违规行为会进行处罚。

另外,他们也会对报名参加活动的商品进行监控,如发现有商家故意涨价再降价,将对商品进行清退处理并对商家采取警告、扣分等相应处罚措施。

“我在旗舰店里看中了一款猫砂,原来价格是106元,后来双11突然调至159元。跟客服反映后,他们又将价格改为125元。翻来覆去还是涨价了。”

“我之前看过一个剃须刀,收藏了好久,结果到了双11打完折后反而比之前更贵了”。

“你们还算好的,怎么说也假装降价了, 我看好一款鱼竿,10月份显示181块 ,双11一看变成了216块 ,连个活动都没有。”

“看上一双1000元的阿迪,用了各种优惠券500入手,结果双11过了再看价格变成500多了”

“降价仪式感还是有的!只不过打折商品多为换个新日期的两三年的库存货,我在仓库干过,太明白里面的猫腻了。”

“买的永远没有卖的精,现在的双11不都这样嘛,不稀奇。我买东西只会按需购买,永远不会因为降价而买。”

看来,双11的槽点还真挺多,就算部分商家真的在降价促销,但大部分商家是在玩套路,先涨价后打折,造成了降价促销的假象。

而这些假情假意也真的是伤透了消费者的心,很多人表示现在对双11已经不感冒了,这种“先涨后降”的操作模式,已经是潜规则了。和他们理论吧,根本占不到好处,客服理由多得很。

难道我们真的拿这些虚假促销的商家没有办法了吗?当然不是,我们有很多途径可以维权的。

早在2020年12月,市场监管总局就出台了《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》,专门针对“先提价后打折”行为立规矩,进行强力约束。对于电商的此类行为,可根据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,责令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,同时可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顶格处罚是50万,并责令停业整顿,或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。

而且,商家“先涨后降”的行为还涉嫌消费欺诈,根据消法可以要求“一赔三”。

所谓消费欺诈,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过程中,采取虚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、误导消费者,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。包括积极欺诈和消极欺诈两种。

1. 预售期间现将价格提高,声称双11会狂欢大促,然后到时候再打折,结果优惠后价格甚至还比平时贵,那么商家的行为就是虚假宣传,属于积极欺诈。

2. 有的商家趁双11大促,以次充好处理库存,甚至打擦边球,把实木颗粒的桌椅说成100%实木销售,过后又将网页宣传信息悄悄更改。他们原本有告知实情的义务,但却故意不告知或刻意隐瞒,故意打擦边球,这属于消极欺诈。

而无论哪一种,都是违法行为,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55条: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,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,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。

那你就中了商家的计了,他们正是抓住了消费者这种“不值当”的心理而肆意妄为。你不要忘了,我们的同胞可是有十几亿的数量,一人被坑1分钱,那也是上亿的数额。

这和以前你在超市现金购物时,超市给你抹零几分几毛是一个道理,可是架不住积少成多啊。

“一分也是爱”,更何况”众人拾柴火焰高”。该较真儿的时候就要较线元以上,商家还将涉嫌诈骗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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